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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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是机构介绍请自行修改:济南市文化馆始建于1956年,隶属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,为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。承担着对基层文化站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群众文艺人才培训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职能,是济南市群众文化工作的龙头单位。近年来,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的领导下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积极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,坚持面向基层、面向群众,整合公共文化资源,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,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赞扬。其...
这里是机构介绍请自行修改:济南市文化馆始建于1956年,隶属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,为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。承担着对基层文化站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群众文艺人才培训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职能,是济南市群众文化工作的龙头单位。近年来,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的领导下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积极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,坚持面向基层、面向群众,整合公共文化资源,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,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赞扬。其主要职能是:承办、策划、组织、实施省市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的展示展演;组织举办各类公益性艺术辅导培训、展览、讲座;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,辅导和培训群众业余文艺骨干;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,开展群众文化工作交流和理论研究;收集、整理、传承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文化艺术;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;指导下一级文化馆 (文化站、社区文化中心)工作;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、老年教育、少儿文化工作;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。馆内设有综合部、事业部、人事部、文艺培训部、文艺活动部、美术摄影部、非遗保护部、剧场管理部、基层文化指导中心等部门。2014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、全市文化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;2014年被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组委会授予“记集体二等功”称号;山东琴书《亲家亲》、《“新市民·新课堂”公益性艺术辅导培训》分别荣获曲艺类和项目类政府最高奖“群星奖”;2012年被中共济南市委授予“泉城先锋基层党组织”称号;2012年荣获中共山东省委、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的“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;在全国和省市群众文化展演评比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百余项,其中国家级奖励10余项。
济南市莱芜区芜区鹏泉街道凤凰北路45号
0531-888888